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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是全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主要经营范围为: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截至2005年年底,资产总额达到1850亿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组建了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5个全资子公司和湖南分公司、安徽分公司、河南分公司、云南代表处、四川代表处5个分支机构。
集团公司拥有中国第一家在伦敦、香港上市的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和较早在国内上市的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大唐首阳山发电公司、大唐国际张家口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阳城国际发电公司、岩滩水力发电厂等百万千瓦以上容量的大型电力企业以及内蒙古赛罕坝、福建漳州六鳌等一批风电项目;拥有正在建设中的规划规模630万千瓦的龙滩水电工程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集团公司的在役发电资产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苏、河南、湖南、陕西、甘肃、广西、四川、云南、福建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是:把集团公司建设成经营型、控股型,市场化、集团化、现代化、国际化,具有较强发展能力、盈利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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