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手工业管理局正式成立于1954年9月。其前身为解放初建立的浙江省乡村工业改进所(农业改进所),1951年7月改称为浙江省手工业改进所。1957年该局与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合署办公。1958年6月撤销,其业务并入省轻工业厅。1961年8月恢复,1965年5月撤销,并入省轻工业厅。 浙江省手工业管理局、浙江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主管全省的手工业经济工作。 省手工业管理局的工作职掌范围:督促检查手工业国营企业、合作组织、个体手工业者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管理手工业的开业、歇业登记和换发证照工作;配合物价管理部门做好手工业产品市场价格的管理工作;对个体手工业者加强社会主义教育,并继续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省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的工作职掌范围:督促检查手工业合作组织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编制全省手工业年度、季度的生产、基建等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编制手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所需国家统配、地方平衡、国外进口物资的计划,提出申请并进行平衡分配工作;协助下级联社和基层企业建立原材料基地,千方百计扩大原材料来源,节约原材料;领导手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劳动率;指导手工业合作组织制定社章,改进经营管理,建立与健全生产、财务等制度,整顿、巩固和提高手工业合作组织,培训企业管理干部、财会人员和技术工人;协助手工业企业举办集体福利事业。1957年省手工业局与联社合并时内部机构有:办公室、生产处、组织检查处、计划设计处、财务会计处、基建工厂管理处、特种手工业处、供销处、干部处。先后担任局长的有高希圣、李频如、李茂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