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求职宝典 | 行业秘籍 | 试题精解 | 成功职场 | 资料下载 | 管理文库 | 行业资讯 | 范文
创业 | 毕业生 | 个人简历 | 招聘信息 | 薪酬资讯 | 在线测试 | 酷职贴吧 | 笑话游戏 | 论文
用户名:  
密 码:  
校验码:  
   
找更多文章资料,输入关键字搜索
 
首页 >> 薪酬频道 >> 薪酬法律法规
引进人员如何办理居住证?
来自:网上搜集 作者: 匿名 发布时间:2007-6-14 8:10:40
  Q:
我一年前从上海的高校毕业,当时没有按照非上海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就业的要求办理居住证。现在我是否要按照外地人员来沪工作的要求办理居住证?

A:
你需要在上海找到具有独法人资格的单位,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并签定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即可。

按照现行的引进人才政策,要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单位,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中央及省市单位在沪分支机构,可以是本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国、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联营、私营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都具有申请办理引进人才资格。可以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具体手续。

Q:
我们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引进人才方面有哪些优惠政?新成立的分公司如何办理人事关系?

A: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须经有关部门认定)引进人员具本科学历(学位),龄不超过50周岁。

引进人员是已婚人员,其配偶必须有接受单位,身份为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如其配偶是工人的,则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办理调沪手续,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对于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不限,但须有独立用人权。

至于新成立的分公司,因为不具有独立的人事权,按照现行的人才引进政策,分公司不可以办理;如办理居住证,需要总司开具授权书。
注:只要你是出于公益目的,我们不限制任何人转载本站内容,但请注明出处和原始网址
 
[我要评论]
推荐栏目
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 市场营销 合同范本 企划方案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六西格玛 JIT精益生产 KPI TPM 提案
调研报告 品牌管理 战略管理 项目管理 生产管理 经营管理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 汽车行业 现场管理 招聘信息 论文
面试技巧 英文简历 自我鉴定 推荐信 电子简历 简历封面 Resume CV Cover Letter 思想汇报 入党申请书 李小龙
北京数码轻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ICP京050055号 客服电话:(010)625359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35号北楼119室 邮编:100083 传真:(010)62535917
联系我们:webmaster#koojob.com 客服邮箱:service#koojob.com(请将#替换@)
©Copyright2004-2006 Beijing Shumaqingzhou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