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宗旨
“2006辽宁教育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是辽宁省内首次由媒体举办的教育行业大型人物评选活动,宗旨是发掘、宣传为辽宁教育事业做出突出奉献以及在求学、求知过程中付出感人努力的人物,唱响“重教、尊师、爱生”的教育主旋律,弘扬尊重知识、重视教育的传统美德,本活动拟自2006年开始举办,以后按年度每年举办一次。
二、活动组织
主办:辽宁教育电视台 协办:东北新闻网 三、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覆盖全社会,以教育工作者、校园师生为主要对象,具体身份可以涵盖教师、教育行政人员、科研人员、学生、家长,同时包括资助、支持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评选标准
人物事件发生以本年度为主,也可以是事迹发展延续至本年度。要求人物事迹在能够感动公众的基础上,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条件:
1、为辽宁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推动辽宁教育事业发展,有较大影响;
2、在平凡的教育岗位上爱岗敬业,取得一定成绩,表现出可贵的精神品质;
3、在求知、求学过程中付出感人努力,表现出可贵的精神品质;
4、资助、支持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
5、个人的经历或行为,符合国家、社会的教育导向,具有榜样性、示范性。
五、参评办法
1、参评有效时间自2006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参评者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之一参评:
A、由所在工作单位推选。请在参评材料中注明推选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供核实。
B、以自然人身份参评,可以由参评者本人拟写并报送参评材料,也可以由第三方推荐并拟写、报送参评材料。以自然人身份参评需提供能证实事迹真实性的当事人、所属基层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或工作单位等)的联系方式以供核实。
C、由各市教育局、省内各高校、各协作媒体发掘报送参评,每市教育局限报送3名,每所高校限报送2名,每个指定的协作媒体限报送2名,由教育局、高校、指定协作媒体报送的参评者不需再经其他初选环节,自动获得候选人资格。
3、参评材料以文字形式报送,字数建议在3000字左右,要求较详细例举主要事迹。要求参评材料尽可能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也可使用信函方式。
A、电子文档形式参评材料mailto:2006ljrw@nen.com.cn。为避免邮件发送错误,请在发送时要求“已读回执”或及时查看是否有收阅回复。
B、信函邮寄至: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 辽宁教育电视台节目中心 《辽宁教育年度人物评选》节目组收 邮编:110031
C、参评者自愿决定是否提供照片或影音资料,并注明是否愿意在辽宁教育电视台、东北新闻网等媒体展示、播放。
六、其他
其他未详事宜,请致电024-86842488或登陆论坛http://bbs.nen.com.cn/forum-2671-1.html垂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