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求职宝典 | 行业秘籍 | 试题精解 | 成功职场 | 资料下载 | 管理文库 | 行业资讯 | 范文
创业 | 毕业生 | 个人简历 | 招聘信息 | 薪酬资讯 | 在线测试 | 酷职贴吧 | 笑话游戏 | 论文
用户名:  
密 码:  
校验码:  
   
找更多文章资料,输入关键字搜索
 
首页 >> 毕业生频道 >> 毕业生-热点推荐
湖南劳动保障部门五大措施促大中专毕业生就业
来自: 作者: 匿名 发布时间:2006-8-9 23:36:10
  本报讯  从即日起,我省各市州、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将设立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一条龙服务。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加强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推行五大便民措施,力促毕业生就业。
  力促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的五大措施是:1、毕业半年以后仍未就业者办理失业登记。各地要及时进行求职登记服务,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失业登记制度,对毕业半年以后仍未找到工作岗位并有就业要求的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城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为其办理失业登记,纳入城镇就业的统筹管理。2、求职者可进全省统一职业介绍公众网。各地要免费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对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要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险交费和接续服务。3、毕业生就业减免托管费。毕业生在本省境内就业或在省外就业需托管档案者,由其就业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接受并管理,按省物价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减免托管费。4、未就业者可获免费技能培训。各市州劳动保障部门要组织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提供培训鉴定条件,接受毕业生的培训鉴定任务。对未参加职业指导课程培训或未取得本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各学校要免费组织职业指导课程和职业技能强化训练。5、定期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相关劳动保障部门和学校要督促和指导毕业生与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大学生毕业期间将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及时处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劳动纠纷和投诉案件,切实维护毕业生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注:只要你是出于公益目的,我们不限制任何人转载本站内容,但请注明出处和原始网址
 
[我要评论]
推荐栏目
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 市场营销 合同范本 企划方案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六西格玛 JIT精益生产 KPI TPM 提案
调研报告 品牌管理 战略管理 项目管理 生产管理 经营管理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 汽车行业 现场管理 招聘信息 论文
面试技巧 英文简历 自我鉴定 推荐信 电子简历 简历封面 Resume CV Cover Letter 思想汇报 入党申请书 李小龙
北京数码轻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ICP京050055号 客服电话:(010)625359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35号北楼119室 邮编:100083 传真:(010)62535917
联系我们:webmaster#koojob.com 客服邮箱:service#koojob.com(请将#替换@)
©Copyright2004-2006 Beijing Shumaqingzhou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