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项资金整合为“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可获百万无偿资助。记者昨天下午从第35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市政府决定将我市现有的多项财政性扶持企业及科技发展资金,整合为“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专项资金下辖科技三项费用、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将采取贴息、无偿资助、无息借款、再担保、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
据了解,整合后,科技三项费用主要用以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共性、关键性、公益性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支持科技成果产业化及转化、转移和扩散,支持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制,支持与应用技术研究和开发相关的重点实验室等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等工作。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开发和转化,促进软件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软件产业服务体系的建立。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用于无偿资助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前期费用,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创办企业和开展研发工作。
据悉,专项资金每年将安排不低于专项资金总量20%比例的资金用于贷款贴息。对中小企业的最高贴息额为100万元;对于重点扶持企业,贴息额上限提高到300万元。无息借款主要用于支持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成果产业化项目。重点扶持企业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此外,政府出资设立或控股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专项资金配合提供再担保服务,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专项资金还将主要对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制、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工程和技术中心建设、企业孵化器建设、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等事项提供无偿资助。注册成立时间超过一年且上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无偿资助。专项资金每年给予每个企业的无偿资助,以其纳税额、净资产等有关指标为对照,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额;中小企业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无偿资助。符合无偿资助条件的重点扶持企业进行自主研发或成果转化时,在产品研发和转化阶段可一次或多次享受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累计最大无偿资助额可达到600万元。(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