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求职宝典 | 行业秘籍 | 试题精解 | 成功职场 | 资料下载 | 管理文库 | 行业资讯 | 范文
创业 | 毕业生 | 个人简历 | 招聘信息 | 薪酬资讯 | 在线测试 | 酷职贴吧 | 笑话游戏 | 论文
用户名:  
密 码:  
校验码:  
   
找更多文章资料,输入关键字搜索
 
首页 >> 毕业生频道 >> 毕业生-热点推荐
春节加班费计算节日和假日标准不一
来自: 作者: 匿名 发布时间:2007-3-6 4:33:54
2007-2-26 春节期间,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不得不坚守工作岗位。针对劳动者普遍关心加班费如何计算的问题,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醒说,春节期间在“节日”和“假日”的加班费计算标准不一,劳动者应谨防用人单位一概而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对在节假日加班的劳动者都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介绍说,一些用人单位借故不支付加班工资,一些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套用的标准“就低”不“就高”,变相侵占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醒说,按有关规定,节假日有两个含义,即节日和假日。春节期间,初一到初三为法定节日时间,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不能安排补休;初四到初七为假日时间,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特别提醒说,用人单位也应根据上述原则,分别按照定额任务的计件单价300%、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对拒不支付加班工资或不按照支付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来源: 新华网
注:只要你是出于公益目的,我们不限制任何人转载本站内容,但请注明出处和原始网址
 
[我要评论]
推荐栏目
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 市场营销 合同范本 企划方案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报告 六西格玛 JIT精益生产 KPI TPM 提案
调研报告 品牌管理 战略管理 项目管理 生产管理 经营管理 人力资源 财务管理 汽车行业 现场管理 招聘信息 论文
面试技巧 英文简历 自我鉴定 推荐信 电子简历 简历封面 Resume CV Cover Letter 思想汇报 入党申请书 李小龙
北京数码轻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ICP京050055号 客服电话:(010)6253591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35号北楼119室 邮编:100083 传真:(010)62535917
联系我们:webmaster#koojob.com 客服邮箱:service#koojob.com(请将#替换@)
©Copyright2004-2006 Beijing Shumaqingzhou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 Ltd.